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4〕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8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勇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左东强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李建勋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质量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61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5万元,合计326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信永中和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9份,实际发出表决票9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9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纳米体育,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6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5万元,合计费用32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该预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孔德颂先生、姚志华先生、姜敢闯先生和罗德才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该预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孔德颂先生、姚志华先生、姜敢闯先生和罗德才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四、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预案》;
该预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孔德颂先生、姚志华先生、姜敢闯先生和罗德才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五、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审核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存放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金融业务开展的合规性,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中铝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审核报告》,中铝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未发现中铝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未发现中铝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中铝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可控、资金安全。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孔德颂先生、姚志华先生、姜敢闯先生、罗德才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审核报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废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相关内容已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中进行了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合理精简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废止《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废止<信息外部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信息外部使用人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已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中进行了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合理精简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废止《信息外部使用人管理制度》。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4份,实际发出表决票4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4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6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5万元,合计费用32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四、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预案》;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五、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审核报告的议案》。
铝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金融业务开展的合规性,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中铝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审核报告》,中铝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未发现中铝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未发现中铝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中铝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可控、资金安全。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审核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采购货物、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本次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金额为2,947,071.4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含燃料及动力)及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金额为3,900,822.83万元,合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6,847,894.23万元。2024年1-10月实际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金额为1,647,256.92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含燃料及动力)及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金额为2,385,562.57万元,合计2024年1-10月公司与关联人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4,032,819.49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孔德颂先生、姚志华先生、姜敢闯先生和罗德才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此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注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非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合并计算”之规定,中铝集团是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因此与上述受中铝集团同一控制范围内的企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下属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关联交易类别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上述关联方中,谦比希铜冶炼有限公司、卢阿拉巴铜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鑫晟贸易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受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同一控制范围内的企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关联交易类别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注3:因公司关联法人数量众多,根据深交所交易类第10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公司预计与中铝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其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合并中铝集团及其所属公司的交易金额进行列示。
根据有色金属市场价格,结合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实际达成情况,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向关联人采购、销售较2024年度预计金额增加。
注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非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合并计算”之规定,中铝集团是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因此与上述受中铝集团同一控制范围内的企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下属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关联交易类别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上述关联方中,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受中铝集团同一控制范围内的企业,其获批额度为年初预计额度,2024年1-10月发生额为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根据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分类别内部调剂后的发生额。上述关联方中,谦比希铜冶炼有限公司与香港鑫晟贸易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受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同一控制范围内的企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关联交易类别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6、关联关系:中铝秘鲁铜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诚信履约。
5、经营范围:铜矿、共伴生矿的采矿;硫酸、氧、氮生产;(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铜矿、共伴生矿的选矿;矿业开发技术服务;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商品批发与零售;专用设备制造;进出口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止2024年9月30日,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343,130.02万元,净资产183,371.34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816,452.44万元,利润总额44,918.64万元,净利润38,608.7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产品质量均能满足公司需求,诚信履约。
2、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七甸工业园区小哨箐片区
5、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出租;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关联关系:中铜(昆明)铜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止2024年9月30日,中铜(昆明)铜业有限公司总资产71,919.83万元,净资产-7,864.65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770,983.49万元,利润总额306.57万元,净利润306.5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诚信履约。
5、经营范围:铜、镍、钛、铝、镁及其合金铸造、加工、销售;不锈钢加工、销售;铜、铝制品、功能材料、铜冶炼副产品、仪器仪表、金属工艺品的生产、销售;机电设备的制造、安装、检修、理化检验;以上金属制品的科研与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贵金属经营(不含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的交易场所经营)。
6、关联关系:中铝洛阳铜加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诚信履约。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铜及铜合金高精度板带材及冷轧带坯;本公司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公司产品、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矿产品及废旧料的采购和销售;仓储服务及与经营范围相关的技术服务。
6、关联关系:中铜华中铜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止2024年9月30日,中铜华中铜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81,290.33万元,净资产6,345.57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394,675.46万元,利润总额-9,095.93万元,净利润-9,095.9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诚信履约。
5、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建筑劳务分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选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进出口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止2024年9月30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总资产117.93亿元,归母净资产23.05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44.54亿元,营业利润1.26亿元,净利润1.37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诚信履约。
5、经营范围:粗铜、阳极铜、铜钴合金和硫酸的生产、经营,以及由于粗铜生产所导致的其他一些附属产品的生产、经营;粗铜、阳极铜、铜钴合金和硫酸及其他矿产品的进出口经营;有关矿产品生产经营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6、关联关系:谦比希铜冶炼有限公司为受本公司控股股东云铜集团重大影响的公司,且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一名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谦比希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产品质量均能满足公司需求,诚信履约。
5、经营范围:在许可范围内从事铜矿及共生和伴生的其它贵金属包括金、银、铅、锌和其它相关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和加工,并销售本企业的自产产品。
6、关联关系:云南思茅山水铜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的合营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止2024年9月30日,云南思茅山水铜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58,482.35万元,归母净资产49,728.76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79,459万元,利润总额42,553.35万元,净利润32,060.5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产品质量均能满足公司需求,诚信履约。
5、经营范围:铜产品贸易、委托加工、设备租赁、技术转让、技术特许、业务咨询等。纳米体育综合
6、关联关系:香港鑫晟贸易有限公司是受本公司控股股东云铜集团重大影响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止2024年9月30日,香港鑫晟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8,942.59万元,净资产3,812.14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总收入39,151.28万元,利润总额358.07万元,净利润358.0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诚信履约。
5纳米体育、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加工;有色金属产品的销售;水能、矿产资源的开发;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四川里伍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企业,且公司对其委派一名董事,有重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止2024年9月30日,四川里伍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23,632.83万元,净资产152,411.32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总收入47,681.69万元,利润总额13,070.98万元,净利润10,869.0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产品质量均能满足公司需求,诚信履约。
5、经营范围:承办海运、空运、陆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仓储服务(不在北京设立仓储或物流基地);货物打包服务;销售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出租商业用房;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交通运输咨询;货物进出口、纳米体育综合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运输代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等;无船承运、国际道路运输、国际船舶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止2024年9月30日,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00,275万元,净资产171,849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总收入834,795万元,利润总额21,955万元,净利润17,76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诚信履约。
5、经营范围:黑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钢压延加工;阀门和旋塞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研发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关联关系:安徽华聚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止2024年9月30日,安徽华聚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9,990.18万元,归母净资产6,205.12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1,963.88万元,营业利润28.75万元,净利润29.65万元。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诚信履约。
5、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铝物流集团中州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止2024年9月30日,中铝物流集团中州有限公司总资产51,877.83万元,净资产32,668.29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45,438.2万元,利润总额4,043.15万元,净利润3,030.9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诚信履约。
5、经营范围:肥料生产;检验检测服务;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止2024年9月30日,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总资产472,698.97万元,净资产263,463.59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548,845.43万元,净利润22,544.5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诚信履约。
2、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10层1002单元房间
5、经营范围: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金属结构、金属制品销售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铝物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止2024年9月30日,中铝物资有限公司总资产116,884.05万元,归母净资产41,442.90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92,414.86万元,营业利润5,160.85万元,净利润3,870.5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诚信履约。
5、经营范围:地质勘查设计、施工,矿业权咨询、评估、经营,矿产品经营,工程承发包、工程咨询和监理,矿业技术咨询与服务;化学勘查;水文、工程、环境地质调查、勘查,水文、工程、环境地质钻探、凿井等工程;地质灾害工程;生态环境工程咨询、治理;环保工程施工;城市地质工程;水井、地热井钻井;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不良地质条件的处理;绿色矿山建设的设计、施工、技术开发、推广、咨询、评估、服务;绿化、景观工程;土地规划;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籍、房产及行政界线);矿业信息系统工程设计、建设及维护;钻探机具修理、制造及设备加工,设备租赁、销售、咨询及运营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云南铜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止2024年9月30日,云南铜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5,653.09万元,净资产4,184.22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6,645.39万元,利润总额1,237.24万元,净利润847.8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诚信履约。
5、经营范围:矿业工艺技术与产品研究,岩矿及环保样品化验,矿业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玉溪晨兴矿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受本公司重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止2024年9月30日,玉溪晨兴矿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1,255.38万元,净资产969.75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151.01万元,利润总额26.08万元,净利润24.7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诚信履约。
2、注册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滨河新区县圃路东侧、宁海路北侧(格尔木市广达滨河新城)
5、经营范围: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开发、销售。矿产项目投资。青海省格尔木市牛苦头矿区M1磁异常多金属矿铅矿、锌、铜露天开采(凭许可证经营)。青海省格尔木市牛苦头矿区M4磁异常区铁多金属矿勘探(凭许可证经营)。青海省格尔木市牛苦头矿区M2、M3、M5、M6磁异常区铁多金属矿普查(凭许可证经营)。有色金属采矿技术、选矿技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服务)。矿山资源勘查技术、测量技术、采矿技术、选矿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止2024年9月30日,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07,345.99万元,净资产74,785.36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46,538.46万元,利润总额7,408.59万元,净利润5,801.2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诚信履约。
5、经营范围:有色金属的选矿、冶炼、加工;金属及其相关产品、原辅材料、煤炭及制品的销售;金属矿产品及加工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制冷空调、电子器件、汽车及配件、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木材、办公通讯设备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铝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止2024年9月30日,中铝金属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7,911.97万元,归母净资产7,825.27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4,370.78万元,营业利润395.44万元,净利润744.1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诚信履约。
5、经营范围:基础地质勘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土石方工程施工;矿山机械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地理遥感信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矿业权评估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关联关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截止2024年9月30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资产195,622.23万元,归母净资产49,954.57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04,965.57万元,营业利润4,528.55万元,净利润4,296.5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诚信履约。
(一)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均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若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上述各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均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在实际业务发生时与关联方就各项业务具体签订合同,并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资产、机构、人员、业务、财务等独立,为充分利用系统内各企业设施、设备以及技术、资源、服务等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公司与关联方相互采购或销售原材料、产品(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等,有利于减少重复投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及效益,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
(二)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4名,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4名,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同意本次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